#9 涂梦良丶 关于举报公示,什么情况下才要让举报者担着自己暴露的风险去举报?
让举报者进一步和被举报者引发矛盾是不可取的。
举个例子:论坛的举报功能并不是公示的,而是仅管理员可见的。
无论是谁进行举报、对何种内容进行举报,我都会将其进行公示,这在之前也不是没有过先例
你可以翻阅我之前的帖子,是有过对举报内容的公示帖子的。
这个公示类似于“透明度报告”,当收到移除申请、内容变更申请、内容披露申请的时候,将会处理并公示。
#9 涂梦良丶 举个例子:论坛的举报功能并不是公示的,而是仅管理员可见的。
限于技术原因,你能看到举报,就可以处理举报,如果每个人都能看到举报,那么每个人都可以处理举报。所以,我就会在处理举报后进行公示,同样的,你可以翻阅我之前的帖子,是有过对举报内容的公示帖子的。
#9 涂梦良丶 然而这个所谓的莫盘管理的设立我这里也没消息通知,有的话我也不会管。如果你要把这些东西分开来算,我没有意见,我只负责论坛管理,我只能建议把你的举报公示发到莫盘里去,不然就得遵守规章制度。
莫盘管理事务有史以来就是由 @Atoria 我和 @鵺枫汉化组 进行分管的,但是,根据多种原因和实际情况可以看出,可知莫盘用户绝大多数都是论坛用户。而且,这位用户还是通过论坛下方的举报邮箱提交的内容移除申请。由此可知,我认为该公示发到论坛上讲是合适的。
如果你认为有必要的话,请撤销我的管理职务,收回我对服务器的维护权限,并对我进行站务警告并进行封禁
#10 涂梦良丶 如果你需要举报记录,我们有专门的举报记录地点,就在我们的QQ群,公告里就有写。

那我就只能认为你的帖子主要功能是作为公示功能了。
通常来说是作为典例,让大家都不能犯这种错误,那也得是被举报者被移除的事例才作为错误范例。
不至于是举报者的错误范例吧?让大家不要做这样的举报者?
我想你肯定不是这么想的,你不会这么偏袒某一方。
那这个帖子就是管理员在做事的依据公示了,表明在莫盘的管理组并没有摸鱼的作用。
可是从办事角度来说,这也不好啊,邮箱属于点对点的信息交流,怎么做好隐私功能,举报一下还得开个小号吗?
这就得接受邮件的管理员来负责了,这点隐私不处理好在我看来是失职的。
同样的那句话,你可以翻阅我之前的帖子,是有过对举报内容进行公示的帖子的。
总之,如果你认为有必要,请删除、更改或使用其他手段处理本帖,并对我进行处理。